景氣綜合指數( Composite Index) 編製方法

• 將領先、同時、落後各系列分別作季節調整
• 計算個別系列觀察值與上月比較之變動率:若所有之觀察值(Ait)大於零,則採用對稱變動率,即 Bi t= %,若觀察值中出現零或負值,則採簡單變動,即Bi t=Ai t-Ai t-1。
• 計算個別系列變動率絕對值之平均數,作為各系列變動率的標準化因子,標準化因子採六十項移動平均法求得。
• 將個別系列變動率標準化,即個別系列變動率,以其個別的標準化因子除之。
• 將標準化後的變動率,按領先、同時、落後指標分別加權平均,得到領先、同時、落後指標三組新系列。
• 將上一步驟所得的三組資料,固定某期間,分別求其絕對值平均,再得三個標準化因子。
• 將步驟5.所得三系列,分別以其標準化因子除之,得到Z j‧t。
• 將步驟7.之結果累積,得初步的綜合指數,即 CI' j t= CI' j t-1,令CI' j 1=100
• 選擇某年份如(1991年)為基期,將初步的綜合指數轉換基期。
• 就領先、同時及落後指標綜合指數CI',分別修正其趨勢,以便於比較。即將步驟8.所求得之CI'之第一次循環之平均數K1及最近一個循環之平均數K2,計算K1至K2期間平均每月增加率。
• 將步驟7.計算之結果的領先、落後指標Z j‧t,分別加上與同時指標的平均每月增加率之差額。
• 將上一步驟結果累積,得修正後初步的綜合指數。 將修正後初步的綜合指數轉換基期,即得最終之綜合指數。

資料來源:http://www.cepd.gov.tw/dn.aspx?ui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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