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息制度 證交所:不變
2015-10-21 15:49:52 聯合晚報 記者林超熙/台北報導
針對日前市場討論上市櫃股票進行除權息時,股價於當天是否要因為息、權問題而遭到下修一事,證交所上午表示,經過各方研究、討論及參考歐美等各國股市制度,台股一直以來的除權息制度,是與國際股市相同的,且這樣的制度是較符合市場的公平合理性,因此,建議仍維持目前的除權息制度。
證交所表示,上市櫃公司進行除息,表示公司發放現金股利,使得保留盈餘及現金減少,股價應下修,以充分反映實質的公司財務本質,同時更反映除息前後投資人的權利差異,如此較具公平性。我國市場有10%漲跌幅,且除息前後投資人買進股票的權利價值不同,除息參考價計算除息日漲跌幅,提供合理漲跌幅區間。
參考國際股市,歐美市場由資訊廠商負責提供除權除息參考價,亞洲市場僅韓國證交所除權除息交易日,無法提供除息參考價,但提供除權參考價。其餘亞洲證交所均負責提供除權息參考價。但亞洲僅有韓國獨特不同,韓國根據該國法律,上市公司在每年年底的董事會會宣布是否會發放現金股利,但確切的息值必須等到隔年第1季股東會通過後才能確定,導致韓國證交所在年底除權息日當天,無法確定正確公司的現金股利息值,故無法計算除息參考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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