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IFRS後,以營收分析角度來看,可說是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1. 首當其衝是營收資訊的分析,因為每個月的營收資訊揭露會先上場。在2012(含)以前,合併營收非強制公告,因此有很多公司並未公告合併營收,IFRS從2013年1月上路後,所有的營收就改為合併營收,因此造成營收資訊無法銜接。
2. 就個別公司來說如果本來就有公告合併營收(上市約324家、上櫃約231家,合計555家),其營收資訊分析就依舊,沒有大問題,唯一困擾的可能情況是合併營收資料長度可能不足。






3. 就個別公司來說如果本來就無子公司,其合併營收即為原來的個別公司(母公司)營收,就這類的上市櫃公司的營收資訊銜接就簡單多了,這類公司上市約98家、上櫃約149家,合計247家。






4. 就未公告合併營收的個別公司來說,如果其合併營收與母公司營收差距不大(假設±3%之間),因該也可以將其視為前述公司採營收資訊銜接的方式來處理即可,這類公司上市約79家、上櫃約57家,合計136家。





5.就未公告合併營收的個別公司來說,如果其合併營收與母公司營收差距較大,那這類的公司的營收資訊就無法延續資料,等於無法進行趨勢分析,這類公司上市約308家、上櫃約200家,合計508家。





結論:1446家上市櫃公司大約有508家(約35%)無法延用舊的營收分析,建議改採YoY%及累計YoY%進行營收動能觀察。







以上圖表來源【IFRS營收分析_v1_00.xls】,為2013年第1季所有Excel班別的附贈範例。

 (2012年所有EXCEL班的學員請注意,將於第1季所有課程結束才會放在課後討論區供下載參考,暫定201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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