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頭經理聽說他的職員林員外,在95年度投資榮剛不但賺了現金股息兩塊多,而且由24元一直到50元才賣出,價差賺了26元超過一倍,同時令他生氣的是,林員外居然還退稅。這是因為榮剛94年度的可扣抵稅額很高的緣故。

王大頭覺得這個世界上沒有天理,林員外價差賺了一倍,然後還有股息,然後政府還退稅,所有的好處都被林員外佔了。

王大頭經理於是開始找股票,結果他發現他的邊際稅率是30%,他找到一家A公司的可扣抵稅額比率是33.33%,於是他就在除息前大筆買進,不幸的7月底除息過沒多久,就愈到股市崩盤,撐了3個月,總算回到當初除息後的價格,王大頭想說,反正可以退稅,沒有賠就賣出該股票。

到了第二年,王大頭經理在報稅時,卻發現他不但沒有退3.33%的稅,還要繳5%的稅。真是偷雞不著蝕把米。到底怎麼一回事?

分析:
一、散戶投資股票,比起大股東還是有好處的,就是可以退稅

二、但是一般人在做決策時,都是以公司財報所發布的可扣抵稅額比率為參與除權息的考量,例如公司公佈的可扣抵稅額比率為33.33%。也就是公司的稅前盈餘100元,所得稅25元,稅後盈餘並發放股息為75元。此時可扣抵稅額25元,除以稅後盈餘75元,求出可扣抵稅額比率為25/75 = 33.33%。雖然你實際收到的股息是75元,但是這是股利所得淨額,報所得稅時是以股利所得總額計算,也就是股利所得總額為100元(75 + 25),可扣抵稅額25元除以股利所得總額100,求出來的參考稅率為25/100 = 25%。

三、所以有些人的邊際稅率為30%,認為可扣抵稅額比率為33.33%,就認為可以退稅,實際上還是要繳稅的,因為換稅回來的稅率為25%,也就是要繳5%的稅,而不是退3.33%的稅。

四、所以決定是否參與除權息必須要將公司公佈的可扣抵稅額比率在加以計算,也就是
參考稅率 = 可扣抵稅額比率 / ( 1 + 可扣抵稅額比率)
以上例來計算
25% = 33.33% / ( 1 + 33.33% )

伍、到底要不要參與除權,就是以你適用的邊際稅率與參考稅率比較,如果你適用的邊際稅率是21%,參考稅率是25%,那參與除權就可以退4%的所得稅。但是如果你適用的邊際稅率為30%,參考稅率為25%,那就必須補繳5%的所得稅。

一般而言,如果高股息殖利率(現金股息/目前股價)再加上高可扣抵稅額比率的股票,對於散戶而言,是可以享受到股息與退稅的雙重好處,這是大戶沒辦法享受到的,因為大戶適用的邊際稅率多為40%,參考稅率在怎麼計算也很少有機會高過40%,所以大戶只能在享有高股息,以及售股棄息,享受證券交易所得免稅的規定,就是不能兩者都享受。

但是要享受高股息及退稅的好處,就必須不要賠本,也就是享受股息及退稅,卻輸了價差。所以在持有高股息殖利率及高可扣抵稅額的股票的同時,還要注意這家公司的營收及盈餘是否持續成長,不要到時候變成享受股息及退稅,卻輸了價差的慘劇。

請問:
1. 可扣抵稅額比率就是實際上用來計算所得稅補稅或退稅的比率嗎?
2. 何謂參考稅率,如何計算?
3. 要享有高股息殖利率與高可扣抵稅額,同時不要輸了價差,要注意哪些事情?
4. 大戶要避免股利所得被課稅,要如何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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